咨询热线 : 023—67652993
会员登录
卡 号: 密 码:
政策资讯 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 查看详情
什么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时间:2016-11-18 14:15:54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起 ...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区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起,国家实施了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计划,面向我市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含万州区和开州)生涯实行定向招生,并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区县就业创业 和服务。我市2016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

(一)招生高校
(1)市属本科院校有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具体见《2016招生计划汇编》)等。
(2)向我市投放专项计划的中央部委属本科院校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本科院校 。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按照国家文件精神,贫困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主要是满足我市贫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区县急需的专业为主。本科层次计划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前进行,专业 计划具体见《2016招生计划汇编》。
(三)招生对象
仅招收下列贫困区县中具有当地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6年及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按报考当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符合当年我市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在当地报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考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也在规定区县。在下列贫困区县外接受初、高中阶段教育或补习的考生不能报考。2016年,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户籍所在地之外区县报名的考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审核,合格者方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招生生源地区县:丰都县、武隆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州区、开州。
(四)考生待遇。
1.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2.专项计划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区县就业、创业和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优惠政策。
 
返回列表
上一篇:什么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 下一篇:什么是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