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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考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圆满结束时间:2017-09-21 10:43:54

为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招、依法治考进程,不断提高全市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市法制办于9月11日—13日举行全市教 ...

为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招、依法治考进程,不断提高全市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市法制办于9月11日—13日举行全市教育考试系统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腾蛟,副院长杨海波、张勇华参加学习培训,各区县招考机构负责人及考务专干人员、我院各处室、直属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近170人参训。
培训动员会上,黄腾蛟同志向全体培训学员明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难得的、重要的、及时的培训机会,行动上全身心投入;二是要切实增强学习实效,重点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用法律知识,做到学思结合,学以致用;三是要切实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要求严守“八项规定”、培训作息时间和考场纪律;四是探索构建依法治考长效机制,各区县招考机构要比照市级模式,积极主动与当地法制部门联系协调,尽快组织学习培训,力求实现全员培训、全员持证上岗。
学习培训期间,分五个专题分别由市法制办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我院法律顾问主讲。整个学习培训突出重点,紧扣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及实效导向,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重突出通用法律知识和专用法律知识。通用法律知识重点强化行政执法依据、管辖、主体、行为,证据、程序、文书、礼仪等基本规范、基本要求,专业法律知识重点强化教育考试执法运用及问题破解。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统一闭卷考试,各位学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秩序,考场秩序井然。
培训结束后,学员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受益匪浅,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大家亦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增添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把我市依法治招、依法治考工作推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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