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专业是教育部于2006年6月决定在高等学校药学院系设置的专业,学制5年,为特设控制专业。主要是培养具有系统的临床药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同时具备药学专业与临床医学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临床实践能力,能够在医院、社区、社会药房、医药科学研究机构和药事管理等单位从事临床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监控、临床药物评价、临床药学教育、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985工程”院校: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等。
★★“211工程”院校:中国药科大学等。
★其他院校:大连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